判決指出,百尺竿頭公司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於2016年間公開收購樂陞科技,將樂陞科技股價拉升至每股128元,吸引大批投資人進場後,樫埜由昭於股價高點將樂陞科技可轉換的公司債換成股價出售以獲取暴利,並於公開收購案到期時惡意不支付款項,導致樂陞科技收購案破局,樂陞股價一路跌破10元直到停止交易,坑殺近2萬股民,2017年北檢偵結時,初估許金龍等人不法獲利恐高達40億元。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簡稱投保中心),於2017年間代2萬名投資人提起2項民事求償,一為向百尺竿頭公司日籍負責人樫埜由昭及關係企業Mega cloud等求償46億元,由於被告並未到場,也未上訴,法院全數判賠定讞。
另一為代投資人向樂陞科技前董社長許金龍及董事,以及樂陞科技前獨立董事陳文茜、尹啟銘、李永萍等人請求連帶賠償39.59億元,由於訴訟對象一再擴大,台北地院歷時6年審理,終於7月審結。
公開併購部分,許金龍、中國世紀華通CEO王佶、百尺竿頭公司及負責人樫埜由昭、林宗漢須連帶賠償22億4,597萬餘元,其中829萬9,838元須由百尺竿頭公司、樫埜由昭及林宗漢負責給付。
操控股價部分,許金龍、律師鄭鵬基及操盤手楊博智須給付28億4,472萬餘元,其中鄭與楊須分別負責1億7,601萬餘元、1,955萬餘元。另涉內線交易部分,許金龍則須賠償1億852萬餘元。
至於樂陞前獨立董事陳文茜、尹啟銘及李永萍等其他董事,以及負責財務報表的會計師事務所則獲判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