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報導,艾德文是起一名重機操作人員。他在7月31日時,被公司告知他必須在8月31日離職,無奈之下只能重新找工作。不過艾德文表示,根據當時雙方簽的合約,他的聘用期是1年,從2023年6月12日到2024年6月25日,當他想問清楚被解僱的原因時,雇主拿不出合理的理由,甚至沒有寄警告信,就直接將他開除。
艾德文回想收到解雇通知的當天早上,他因在上班時間上大號,引起工程師不滿,兩人為此吵架,對方將此事轉告雇主,使得雇主非常生氣。當天下班,艾德文就被告知只能上班到8月31日,令他相當錯愕,不免懷疑自己被解僱是和上班期間起爭執有關。
無奈之下,艾德文只能在臉書上寫下自己的遭遇,並詢問網友下一步該怎麼辦,是否應該向勞工局申請進一步的協助,希望能得到幫助,不過目前該篇貼文已經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