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嘉千去年在加拿大向夏克立提出家暴控訴,日前判決出爐,加國法院裁定不成立。
官司進行中 財產凍結
夏克立回顧起去年糾紛發生時,黃嘉千以家暴為由報警,他立即被警方逮捕拘留一天,當時身上只有手機和錢包;且因為被禁止接觸黃嘉千,所以他出獄後也不能回家,只能和街友睡橋下、住船上、借住朋友家等,3個月後才找到固定住所,而黃嘉千隨後也離開加拿大,返回台灣。
夏克立解釋,在加拿大只要被指控家暴,不需要證據就可以逮捕,在家暴相關官司進行期間,他被要求不能對外發聲,如今判決出爐,他才選擇對外說出自己的遭遇。夏克立表示,他的財務狀況並不好,因為離婚官司,他的財產遭法院暫時凍結,包括房產都需要黃嘉千簽名同意才能處理。
為了支付離婚的律師費,夏克立得向銀行貸款、跟友人借錢,之前因官司無法工作,現在為了還債,他開始著手寫劇本,希望能夠藉由製作影視項目來籌錢,並且想辦法回台灣處理未竟之事。他說在台灣沒有地方住,去年11月回台灣時,黃嘉千甚至聘僱保鑣,不讓他見到想見的人,讓他非常難過。
房產五千萬 挨批裝窮
夏克立曾參加《爸爸去哪兒》實境節目,也在中國大陸工作過一段時間,難道都沒有積蓄?
夏克立解釋,當時收入都匯進黃嘉千公司戶頭,黃嘉千1年只給他新台幣60萬元,因黃嘉千在加拿大是外國人,買房稅金更高,所以價值5千多萬元的房產登記在夏克立名下,每個月房貸就要24萬元,且因卡在離婚官司,他也沒辦法處理房子。
而黃嘉千的友人則跳出來批評他「裝窮賣慘」,指他在加拿大名下3棟房子目前都在,銀行戶頭還有新台幣千萬元左右的現金,「需要淪落到去跟流浪漢一起睡天橋下嗎?」雙方淪為各說各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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