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歷經8個多月偵查,認定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期間,涉及利用職務以公積金方式詐領助理薪水及加班費共46萬餘元,8月14日依刑度7年起跳的《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將她與助理等5人起訴,並痛批她犯後態度不佳,貪圖小利且公私不分,建請院方褫奪公權。高虹安若一審遭判有罪,市長寶座即遭解職。
【全文】潘懷宗、戴寧詐領助理費翻版 高虹安涉貪起訴恐遭重判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民眾黨立委任內,要求助理低薪高報,或要他們虛報加班費,上繳進辦公室公積金,詐領逾46萬元助理費,遭北檢依貪汙等罪起訴,雖然高虹安一再強調清白,不過,依照最新司法判決,民代詐領助理費幾乎都遭重判,例如不認罪的嘉義市議員戴寧,上個月才遭重判逾10年,同樣涉詐領助理費的前北市議員潘懷宗,則因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獲判緩刑免囚,高虹安若一再飾詞狡辯,最終恐步上戴寧遭重判的後塵。
循司法實務 無罪難度高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