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查出,張大偉年薪加獎金至少150萬元,他日常生活開銷頗大,近來不但在台北天母地區買豪宅、開雙B休旅車,貸款超過2,000萬元,女人緣也不錯,除了前妻、現任妻子外,還經常周旋於7名軍中女密友間,堪稱時間管理大師。
檢調為追查贓款去向,擴大清查張大偉的交友背景,發現他私生活紊亂,居然與周遭7名女同事有異常互動,專案小組一併清查這些女士官的帳戶資金,發現僅有小額送禮,贓款流向在一審前依舊成謎,但已向法院扣押他位於台中市一間房產,及其妻子位於台北市天母的兩間房產。
張大偉原本仗著卓俊吉的不起訴,再度被檢調約談時還顯得老神在在,直到周懿君將他聲押,他透過律師閱卷得知事態嚴重,才在聲押庭認罪。但對於贓款,他仍稱2020年5月就在台中大甲岳父家,用燒金紙的鐵桶在屋頂連續燒了2天,共燒掉2千萬元,灰燼全倒入馬桶沖掉,剩餘款項則用來修繕房屋和支應生活,專案小組認為他在胡扯,為求謹慎仍將金爐桶送去化驗,卻根本驗不出鈔票灰燼。
檢調查出,中工透過董俊褘四度親送賄款給張大偉,第一次是2017年中秋節前夕,董向中工拿到拆除工程後,即自籌600萬元裝進柚子紙箱,親送到張大偉當時位於新北市三峽區的透天厝,張見錢眼開,竟然又要求董另外再付200萬元給王姓女友人,董也爽快答應並自籌代墊,款項達800萬元。
同年底,董俊褘找來另位廖姓土方業者,一起向中工承包廢棄物清運工程,由廖在2018年1月,向樹林農會貸款1千萬元作為謝禮,再由董將賄款裝進手提包,親送至張大偉在桃園市的社區大門,張即坐上車指示董在住家附近繞圈圈,確定未遭跟監,才帶董回家,並在餐桌上清點賄款後收下。
第三及第四次的行賄過程雷同,在中工女經理安排下,由董分別在2018年8月及9月,二度前往沈慶光位於中工13樓辦公室,由沈將500萬元現金放入手提袋內,透過董交給張大偉。專案小組掌握,張收賄很小心,曾主動提供他的白色豐田Altis拷貝鑰匙,要求董直接打開車門,把錢放到後車廂,以類似毒品交易中常見的「死轉手」方式交付賄款,雙方並未直接碰面。不過,董送了2600萬元給張大偉就被檢調逮捕,至於尾款200萬元,他則交給專案小組查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