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國防部空軍前少將、軍備局工程營產處長張大偉,涉嫌利用空軍福興營區改建案,向中華工程公司(下稱中工)索賄2,800萬元案,蒞庭的公訴檢察官羅松芳痛批,張把國家名器變成貪汙工具,無法忍受服完刑還能回頭享受犯罪所得,要求被告把貪汙贓款繳出來再繼續審理,經高院法官諭令繳交賄款,張大偉果然全數繳回贓款給國庫。
全案辦得漂亮,但過程卻一波三折,除了行賄手法及張大偉一籮筐女密友曝光,張還從原本的不起訴變成重判,連聲稱燒掉的賄款也全找了回來,堪稱司法史上少有的貪汙翻案經典案例。
調監聽帶 獲關鍵證詞
新北地檢署於3年前就查到白手套坦承行賄,本刊也獨家踢爆此案,並詳細報導索賄過程,不過,承辦檢察官卓俊吉仍在2020年8月以營區改建案非張的職務行為,且白手套說法反覆等理由,將一干人等不起訴,問題是白手套供述行賄方向皆一致,僅一些非關鍵的細節有出入,引發檢察界議論。
由於全案疑點重重,另位檢察官周懿君認為中工浮報工程款,改從財報不實角度切入追查,發現廉政署曾監聽白手套董俊褘涉及另起廢土案,緊急調閱監聽帶過濾,發現其中出現董與中工女經理商討營區改建案如何打點及行賄價碼,還用「老鷹」作為代號稱呼張大偉,立即以新證據為由,再度調動調查局原班人馬偵辦,一舉將中工前董座沈華養、協助轉交賄款的女經理及張大偉收押,更突破心防讓他們認罪,成為本案逆轉的最大功臣。
辦案疏漏 未立即移送
全案翻盤後,讓最早承辦本案的檢察官卓俊吉受到更大非議,首先,中工會計女經理早在卓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時,就坦承居間拿錢給白手套行賄張大偉。不過,卓竟未同意調查局當晚就將她移送地檢署複訊,而是請她隔天再向檢方說明,明顯錯失辦案良機,不但有違一般辦案常態。更詭異的是,卓在不起訴書也沒交代這段過程,恐有輕縱貪汙被告之嫌。
不只如此,該名女經理在檢調重新追查而遭收押期間,大爆一段祕辛,原來她當初在調查局應訊被請回後,隔天一早就被叫進公司開會,長官劈頭問她向調查官說了什麼,她才發現只有自己說出行賄過程,形同全案破口,因此慘遭痛罵。後來赴地檢署應訊時,中工還幫她聘請律師,如同監軍,就連卓俊吉偵訊她時,她也覺得檢察官根本沒深究整個行賄的來龍去脈就草草結束。
直到檢調2年多前重啟偵辦後,女經理不斷被追問當初與白手套談妥及交付賄款過程,當她看到偵訊的調查官攤出一堆監聽譯文後,當場嚇傻,不但再次把行賄過程和盤托出,還提到白手套董俊褘曾與時任中工董事長的沈華養見面洽談,張大偉也曾告知:「軍方有人會幫忙,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暗示中工以預算金額1%作為行賄款,後來中工提高每坪造價,將賄款浮報在工程款,再透過白手套行賄張大偉。
沈華養原本否認此事,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後,沈妻為了營救老公,決定不讓中工委任的律師插手,不但另聘律師,並鼓勵丈夫說出實話。由於沈華養是虔誠的教徒,檢方也以《聖經》勸人行善的故事不斷勸說,終於讓他供出實情,咬出張大偉主動找上此案的建築師,向營造廠暗示「我可以幫忙」,更安排張與時任中工董總辦公室主任的沈慶光(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弟弟)在君悅飯店密會。
當庭認罪 稱燒光贓款
沈華養坦承,這場密會張大偉原本開口索賄2,800萬元,中工也在工程款編列3千萬元準備金,藏放賄款,詎料,張大偉見到沈慶光後,居然拉高價碼至4,500萬元,並說「有其他事情要打點」。
至於白手套董俊褘多次被偵訊,坦承行賄的說法始終不變,檢調也查出董曾二度赴中工總公司,雖然他對與沈慶光等人見面次數的說法有所出入,證詞未獲卓俊吉採信,不過,檢調重新偵辦後,董因認罪獲緩刑,沈慶光除遭起訴,一審也被重判4年,成為首名因行賄公務員,觸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的上市公司經理人。
至於張大偉原仗著卓俊吉的不起訴,再度被檢調約談時還顯得老神在在,直到周懿君將他聲押,他透過律師閱卷得知事態嚴重,才在聲押庭認罪。
但對於贓款,他仍稱2020年5月就在台中大甲岳父家,用燒金紙的鐵桶在屋頂連續燒了2天,共燒掉2千萬元,灰燼全倒入馬桶沖掉,剩餘款項則用來修繕房屋和支應生活,專案小組認為他在胡扯,為求謹慎仍將金爐桶送去化驗,卻根本驗不出鈔票灰燼。
此外,檢調為追查贓款去向,擴大清查張大偉的交友背景,發現他私生活紊亂,居然與周遭7名女同事有異常互動,專案小組一併清查這些女士官的帳戶資金,發現僅有小額送禮,贓款流向在一審前依舊成謎。
檢調查出,中工透過董俊褘4度親送賄款給張大偉,第一次是2017年中秋節前夕,董向中工拿到拆除工程後,即自籌6百萬元裝進柚子紙箱,親送到張大偉當時位於新北市三峽區的透天厝,張見錢眼開,竟然又要求董另外再付2百萬元給王姓女友人,董也爽快答應並自籌代墊,款項達8百萬元。
親送家門 謹慎避跟監
同年底,董俊褘找來另位廖姓土方業者,一起向中工承包廢棄物清運工程,由廖在2018年1月,向樹林農會貸款1千萬元作為謝禮,再由董將賄款裝進手提包,親送至張大偉在桃園市的社區大門,張即坐上車指示董在住家附近繞圈圈,確定未遭跟監,才帶董回家,並在餐桌上清點賄款後收下。
第三及第四次的行賄過程雷同,在中工女經理安排下,由董分別在2018年8月及9月,二度前往沈慶光位於中工13樓辦公室,由沈將5百萬元現金放入手提袋內,透過董交給張大偉。專案小組掌握,張收賄很小心,曾主動提供他的白色豐田Altis拷貝鑰匙,要求董直接打開車門,把錢放到後車廂,以類似毒品交易中常見的「死轉手」方式交付賄款,雙方並未直接碰面。不過,董送了2,600萬元給張大偉就被檢調逮捕,至於尾款2百萬元,他則交給專案小組查扣。
儘管張大偉收賄過程狡詐多變,處處提防,但檢察官周懿君鍥而不捨追查,終讓這起重大弊案能重啟,且辦得漂亮,本案一審重判後,新北地檢署已將全案報請法務部,要角逐象徵司法奧斯卡的法眼明察獎。
至於中工在本刊3年前揭發此案時,不但否認行賄,甚至對檢調搜索刻意不發重訊,隱瞞廣大投資人,最後僅被證交所輕罰5萬元。隨法院審理讓真相大白,也讓作奸犯科之徒受到懲罰,至於當初作出不起訴處分或隱瞞投資人之舉,如今看來顯得格外諷刺。
【回應】卓俊吉:視證據依法辦理
對於張大偉涉貪獲不起訴及白手套向調查局自白卻未立即移送檢方複訊,遭疑輕縱一事,卓俊吉向本刊表示,承辦該案皆依證據依法辦理,無其他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