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表示,購買止汗劑時,首先要「認標示」,看清楚產品外包裝是否有完整化粧品應標示事項;使用前要檢查肌膚狀況,除毛刮毛後或肌膚有傷口、發炎等情形要「避傷口」;使用止汗劑要「乾爽用」,最佳使用止汗劑時機是睡前或者是在肌膚乾燥下使用,要避免在大量流汗、散熱後使用;使用時更不可以全身塗抹,應該要「限局部」,用於腋下等易出汗部位;最後,止汗劑與常見的保濕化粧品、防曬劑不同,應視情況適量使用,「不過度」使用,以避免肌膚刺激。
食藥署提醒消費者,止汗劑屬特定用途化粧品,製造或輸入前應取得衛生福利部許可證,目前食藥署核准止汗劑成分有氯化羥鋁(Aluminum Chlorohydrate)、鋁鋯複合鹽類(Aluminum Zirconium salts)、氯化鋁(Aluminum Chloride)、倍半氯化羥鋁及其衍生物(Aluminum sesquichlorohydrate及其衍生物)共4種成分;而市售止汗劑產品種類多,常見的有滾珠劑、噴霧劑型、固狀劑、乳霜劑及粉末狀等,消費者可依使用需求及習慣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此外,食藥署也提醒,止汗劑只能抑制出汗狀況,如果有大量不正常的出汗情形,就應該立即就醫,請醫師協助治療,切勿誤信偏方反而會造成肌膚不可預知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