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王男的廠房是與妻子共同經營的場域,王男的妻兒也都有工廠鑰匙,不過王男仍冒著妻兒會闖進去撞見他與小三「幹活」的風險,仍數次與熊女在廠房發生數次性關係。而妻子調閱監視器驚見2人在工廠裡水乳交融的畫面相當崩潰,令她身心大受打擊。
但熊女表示,去年6月間,王男私下告知已與妻子離婚,正處單身狀態,且廟會活動王妻皆未陪同,令熊女誤信,日久生情愛上對方,期間,王男常提到工作時腰痠背痛,藉故要求熊女買藥來工廠,在工廠內情欲流動發生了關係。另外,熊女辯稱,釋字第791號解釋,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相姦罪等規定違憲,已無配偶權存在。
而此番說法遭法官打臉,該釋字號說明僅以「刑罰手段」維護婚姻制度及婚姻關係,與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不符;但配偶因另一半婚外情,導致配偶權益受侵害,仍可依民法規定,向不法侵害方求償。
檢警從王男與熊女二人兩段LINE對話中發現,熊女曾提及:「你老婆沒跟你說的那個大哥?」可見熊女知道王男仍與妻子存在婚姻關係,甚至為避免王妻子日後調閱通聯紀錄,熊女還刻意請王不要以手機號碼聯繫,而改用LINE語音通話。
與丈夫結婚31年的王妻得知王、熊2人曾數次於工廠內發生性行為,身心受創因此就醫,醫生診斷王妻患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身心失眠等症狀;法官考量,就「撫慰金額」數額因參酌3人社經地位,王、熊婚外性行為時間,次數,及王與妻子的結婚年數,裁定王男與熊女應賠償王妻精神撫慰金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