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表示,在她私家車、住的部分,廉政署及新竹地檢署都有調查,也去政風處面談,出示她跑公務車時搭私家車時,都有匯款也有證據,至於房子的部分,租屋是朋友李先生處理,自己是住在新竹市15年的社區大樓,已進入調查程序。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論文侵權爭議,遭資策會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高違反《著作權法》,強調高的行為已嚴重侵害資策會及科專研發成果,台北地方法院已於今年3月21日首度開庭,當時先傳喚資策會代表人到庭闡明自訴範圍及事實,庭訊採不公開方式進行,今傳喚高出庭。
由於高虹安上次在8月29日向法院請假遭質疑造假,依《刑事訴訟法》第75條規定:「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高若再無正常理由而不到庭,即面臨被拘提,今天訂10點30分開庭,她今天上午10點16分與幕僚及搭計程車出庭,10點27分完成報到,隨後與律師進入法庭,庭訊於11時25分結束,雙方將進行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