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在臉書上公布老家違建、占用國有地相關爭議的拆除進度,他詳細說明,7月14日經由國產署透過媒體放話「爸媽30多年前蓋的老家,竟有越界到國有地的狀況」,既然所有權已經登記在自己名下,那就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黃國昌指出,在7月17日收到國產署通知後,當天已繳納使用補償金12,744元,也依公文指示正式申請租用,然而8月下旬,國產署又突然通知「不能承租,要求騰空返還」;同時,他已聯絡相關單位盡速指界,8月21日公務員正式完成指界,8月23日找了工班進行拆除,8月31日拆除完成,上週五(8日)經國產署、汐止地政事務所、新北市地政局3單位聯合派員會勘後,確認越界之地上物已騰空返還。
另外,針對老家後方的違建部分,黃國昌說明「2009年6月25日以前的既存違建,屬於類型D,目前拍照列管」,且自己並沒有收到新北市政府任何行政處分;根據「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D類別且未經排定拆除期程或未列專案者,由本府拆除大隊拍照建檔列管,不另行寄發行政處分,而新北市政府只拍照列管,沒有寄發行政處分的措施,確實是依法行政。
但黃國昌強調,儘管新北市政府沒有要求拆除,但自己就是要處理,不會就此放著,不希望問題延續到下一代,造成孩子們日後可能的困擾;他說明,由於老家屋齡蠻久的,加上當初的建築工法,可能沒辦法只拆除後方既存違建部分,恐造成房屋結構安全,因此與家人商討後「我決定在儘速設法將家人安頓好之後,依法申請拆除執照,將老家全棟拆除」。
(轉載自黃國昌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