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4 14:18 臺北時間

騙少女作法防乳癌、子宮肌瘤性侵169次 神棍判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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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57歲男子洪添進自稱相命師,佯稱作法防乳癌子宮肌瘤性侵被害人,二審遭判22年。(翻攝自洪添進臉書)
57歲男子洪添進自稱相命師,佯稱作法防乳癌子宮肌瘤性侵被害人,二審遭判22年。(翻攝自洪添進臉書)
男子洪添進自稱相命師,以替信徒問事、改運為業,2015年起對多年成年女子及未成年少女,稱可以作法除了可以改運還可以防乳癌及子宮肌瘤,他還會開廂型車騙被害人上車後犯案,2020年犯案時中風全案才爆發,高等法院審理後,認定洪添進對4名被害人犯案共169次,169罪各判10個月至4年2個月不等,合併執行22年;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添進在2015年起,利用E女身體狀況不佳之際,向E女佯稱有嬰靈跟著她,才導致E女身體不好,E女信以為真,任由洪添進假借宗教治療名,在鋼琴教室內,要E女脫光衣物,並使用毛筆沾紅墨水在E女胸部、腹部、下體畫圓、寫字猥褻。
不久後,洪男再向E女佯稱,指她除了被嬰靈跟著外,還會得子宮頸癌,需以手指沾硃砂插入陰道才能產生療效云云;E女信以為真而心生畏懼,洪添進又在鋼琴教室內,要E女脫光衣物,再用毛筆沾紅墨水在E女胸部、腹部、下體畫圓、寫字,再以手指沾紅墨水對她性交。
2016年間,洪男再趁未成年的C女遭逢意外而上門「收驚」時,向C女及其祖母佯稱C女出車禍後要作法、身後跟很多「魔神仔」、定期作法可以預防乳癌云云,使 C女及其祖母信以為真而生心畏懼,洪添進即先後5次在C女住處內,於C女祖母在場時,指示C女脫光衣物,並以毛筆沾紅色墨水在C女胸部、背部及腹部畫圓、寫字,並以手指沾墨水以轉動、念咒等,對她性交行為得逞5次。
判決指出,2016年9月至2020年3月5日間,洪男趁B女分手、失戀,身心狀態不佳之際,向B女佯稱其體內卡陰,若不接受治療會有子宮肌瘤、未來沒有好姻緣、將死於非命、家中祖先不得安寧,且接受治療會延長壽命,使B女信以為真而心生畏懼,洪添進即在廂型車內要B女脫光衣物,並以毛筆沾硃砂在B女胸部、背部及下體等處畫圓、寫字,還以手撫摸 B 女胸部,且以手指、下體對被害人性交侵得逞4次。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間,洪添進趁未滿18歲的A女剛與前男友分手,且身體狀況不好,她求助洪男,洪男佯稱若不接受宗教治療,會變得很慘、罹患子宮頸癌及乳癌、19 歲就會死掉、父母會離婚、母親會回越南,使A女信以為真而心生畏懼,洪添進即在車內指示A女脫光衣物,並以毛筆沾硃砂在A女胸部、背部及下體等處畫圓、寫字,復以手撫摸A女胸部,且以手指、下體性侵A女得逞63次, 2018年A女滿18歲後,再被侵侵95次。
一審新北地院依強製猥褻及強制性交共169罪判洪添進應執行22年,全案上訴後,洪男否認犯行,高院合議庭認定,依被害人A女、B女、C女及E女的證述、對話訊息紀錄、精神科診斷證明書、扣案廂型車勘驗結果、DNA型別鑑定等證據,認為洪男以協助解決健康及家庭問題為藉口,要求被害人脫光衣物,任由被告在身體隱私部位畫硃砂,甚至以手指、下體侵犯被害女子,稱可以治療身體疾病,而猥褻、性交得逞,已違反被害人意願,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22年刑度。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更新時間|2023.09.28 22:56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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