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今下午首度開庭審理此案,葛斯齊開庭前受訪表示,事件起因6月19日黃子佼出面控訴大小S嗑藥往事,因此電視台邀請自己評論此事,他則分享採訪經驗,包括汪小菲和張蘭曾爆料大小S疑似吸毒,為此他還中國向汪求證「汪小菲告訴我,就跟他自己在微博上面所講的是一樣的」。
葛斯齊強調,這些都是20年前的陳年往事,從未認定大小S做過這些事,但他非常願意分享採訪過程,包括在酒店聽昔日藥頭分享往事;而當時黃子佼在影片中毀滅性爆料,也沒有實質證據,但黃本身為關係人「自稱被餵毒」。
大小S均委任律師出庭,強調控告範圍限於葛斯齊在電視節目上稱「到酒店聽姓名不詳的藥頭告知,曾透過某黃姓藝人轉交毒品給大小S」,律師主張葛斯齊僅憑第三人毫無依據說法,未善盡合理查證義務與平衡報導責任,且他在節目說的屬於「事實陳述」性質、可以查明真偽。
葛斯齊反駁,他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分享採訪過程,沒摻雜個人主觀意見,也沒捏造事實,從沒明說或影射大小S到底有無吸毒,何況汪小菲公開爆料大小S吸毒,他從媒體報導交叉比對,也找證人查證。
大小S的律師強調,張蘭、汪小菲與黃子佼的相關公開言論,因當下個人遭遇,和大小S有利害關係,所以可信度極低,更難以想像會有藥頭對記者坦承涉犯轉讓、販賣毒品等重罪,可見葛斯齊僅引用新聞報導,沒再查證就發表傷害大小S的言論,要求葛斯齊應賠償精神慰撫共400萬元,並在臉書粉專、個人貼文版面刊登本件判決全文,回復大小S名譽。
葛斯齊索性聲請傳喚黃子佼作證,主張黃子佼在毀滅式爆料中,把人事時地物都交代清楚,若黃子佼直播講的是實情,代表他就沒有妨害名譽,法官諭知10月30日下午4時再開庭。
開庭結束後,葛斯齊受訪重申「這件事情是可受公評之事,我從頭到尾在節目上並沒有說她們施用毒品,買過毒品,我從頭到尾沒有講過這樣的話」;他強調,最具體了解的就是張蘭、汪小菲以及黃子佼等人,出庭就只能盡量把所知道的據實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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