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誇張的是,案發約半小時後,A小姐突然想到快艇駕駛臉色泛紅,眼神、對話不自然,懷疑對方酒駕,但警方卻未主動進行酒測,於是她請丈夫要求警方對駕駛酒測,警方才心不甘情不願地執行。
A小姐說:「駕駛酒測時,似乎故意亂吹,拖延時間,一直測不出來,拖了10分鐘,才終於測出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06毫克,確定是酒駕,且因有肇事,已明顯涉犯公共危險罪!」
A小姐帶兒子驗傷後,趕到派出所,這才得知快艇駕駛是當地規模最大的福隆帆船俱樂部執行長詹志堅,帆船上的男子則是俱樂部的客人。
A小姐說,當時還有1名女子站在派出所值班台護著2人,A小姐質問對方身分,該女自稱福容飯店公關。派出所副所長則將雙方隔開,並將詹等人帶到備勤室。A小姐及丈夫事後對詹提出傷害、毀損及恐嚇告訴。
面對突如其來的意外,A小姐一家3口玩興盡失,還在派出所做了4個小時的筆錄,非常疲憊。準備回家前,A小姐進入備勤室,卻看到副所長與詹志堅等人有說有笑,她十分生氣,要求詹向小達道歉,但詹始終不發一語,而是帆船客人代答:「走司法程序!」
A小姐告訴本刊,她接著詢問保險、賠償等問題,詹志堅始終未正面回應,反倒是副所長一直護著對方,不斷說:「時間晚了,等上班日再聯繫」等等,一邊打哈哈陪笑臉,一邊把A小姐請出備勤室。
A小姐雖滿腔怒火,也只能乖乖離開備勤室,但她在備勤室後方上廁所時,卻聽到女公關詢問副所長何時退休,甚至對副所長說:「你退休之後,可以來我們飯店上班啊!你們之前有一個退休的,已經在我們飯店上班了。」讓A小姐傻眼!
A小姐認為,警方明顯偏袒詹志堅,處理過程完全未顧及被害人權益,他們報案後不僅沒拿到三聯單,也沒拿到受理案件證明單,且詹酒駕肇事,警方卻未依法移送,涉嫌吃案!A小姐還痛批,福隆帆船俱樂部經常舉辦兒童水上夏令營,做兒童的生意,執行長撞傷兒童後卻是這種態度,令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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