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無奈解釋,她與律師討論過,礙於現行《刑事妥速審判法》限制,導致諸多刑案即便上訴也無實益,難以改變量刑輕重,才沒有繼續上訴,感嘆對受害者保障遠遠不足。
高嘉瑜說,從林秉樞過去的案件能得知他有多次累犯紀錄,不論是對家人、前女友施暴,甚至和解後要求受害者退還和解金,這樣劣跡班班的人,法院在量刑上應該要做為考量。
高嘉瑜呼籲檢察官,扣掉被羈押的天數,若這樣子的人只要關14天就沒事了,對社會上多數類似案件受害者而言,都會認為司法難以弭平受害者的傷害,只會使加害者更加囂張、逍遙法外;且林秉樞對過去所作所為並無悔意,多數受害者沒有獲得道歉,沒能在司法上受到應有懲罰,這點才是令受害者最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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