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林秉樞2020年曾對另一名前女友施暴,因懷疑對方劈腿,多次打女方巴掌、強逼下跪,甚至威脅要散布裸照及性愛影片,揚言「我不會放過妳」「我要整死妳」「信不信殺了妳跟妳的小孩」,然而,當時林秉樞被提告後,搬出年邁患病的母親求情,但仍被法官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天,緩刑2年定讞。而當時宣判時,林秉樞正與高嘉瑜交往,獲得緩刑恩典後第15天,就趁視訊時截取高嘉瑜裸照9張,隨即開始恐嚇她。
但早在2015年,林秉樞雙親就曾向新北地院聲請保護令,因當時林秉樞向父母要不到錢,竟把爸媽關在家裡,逼跪地高舉椅子,甚至還拿掃把從旁擊打腿部、拿刀恐嚇,或持剪刀戳爸媽身體,更一度揚言要「同歸於盡」;年邁爸媽脫身後,隨即便立即向警方報案求助。
另外,去年疫情嚴峻,林秉樞被查出假冒國安局人員,讓42名親友「以醫事人員名義」插隊打疫苗,但最後林秉樞確定不起訴,反倒禾馨集團營運長林思宏,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拘役120日,緩刑2年。
回顧案情,林秉樞施暴立委高嘉瑜,引發社會譁然,一審認定林秉樞觸犯13項罪行,其中僅傷害罪不得易科罰金、判刑8月,其餘罪名則合計判處2年2個月,得易科罰金;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因雙方都未再上訴,案件定讞。由於林秉樞先前已被羈押226天,可折抵刑期,因此再服刑14天,其餘罪名繳交78萬元罰金,便可重獲自由。對此, 台中地檢署本月25日分案,將在近期傳喚林秉樞執行入監。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