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綠帽的人夫指控,他和妻子原本生活幸福美滿,不料2022年8月26日,小王帶妻兒一家來澎湖遊玩,隔天就開車來妻子經營的民宿門口找她,兩人在車內獨處10幾分鐘。
同年11月,小王又來澎湖和妻子單獨用餐,同月妻子也搭機飛到台中找小王,小王還開車接送出遊,2人還一起投宿台中旅店,期間2人公然手牽手,小王還拍打妻子臀部,親暱行為已嚴重破壞他的婚姻,向小王求償50萬元。
法院審理時,小王辯稱和人妻沒有逾越正當男女交往關係,無賠償責任。但人夫提出光碟、照片舉證,還有妻子和小王傳訊息互稱「晚安老公」、「愛液」、「內X一波」、「X嘴巴」、「內褲脫了」、「你床上比我強」等語截圖,法官認為2人已發生男女感情,小王應賠償人夫27萬5千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