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小組指出,林紘裕自稱遭臉書暱稱「何可恩」傳訊恐嚇:「林○○很會爆料幹政府嘛,很邱嘛,我知道你老婆叫○○○,你家住桃園市○○○,還有一個○○○你最好小心老婆跟小孩的安全,我們走著瞧,X」等語。刑事局因此由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桃園市刑大、桃園分局及新北市刑大共組專案小組,由檢方指揮偵辦本案。
專案小組經調閱臉書暱稱「何可恩」資料,帳號註冊電話位於「薩爾瓦多」,註冊IP屬於「墨西哥」,傳送恐嚇訊息的IP則屬「巴西」,研判犯嫌使用假名字,並透過境外VPN跳板IP犯案,企圖躲避警方追查。
專案小組透過科技偵查與資料分析,涉有重嫌中華民國發現許姓嫌犯於新北市一家咖啡廳上網,使用境外VPN IP做為跳板,於9月21日晚間6點半,更換臉書暱稱為「何可恩」的大頭貼相片,再張貼恐嚇內容到林紘裕的「Lin bay 好油」臉書粉專。
專案小組掌握確切證據後,於10月2日上午,持桃園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拘票,前往許姓黨工位於新北市住處執行搜索,並查扣他的手機2支、筆記型電腦2部,以及隨身碟1支。
刑事局表示,台灣為民主法治國家,憲法明文保障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絕不容許以言論自由為名,行破壞社會秩序之實。許姓嫌犯利用網路假帳號恐嚇他人,已違反《刑法》210條偽造私文書及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躲藏在網路鍵盤後面的犯罪者,警方一定會依法嚴辦,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