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ETtoday》報導,20日副分局長看到組長主動簽報獎勵公文後,叫林姓女警到辦公室,並質問對方「為何給自己簽獎勵」,女警解釋獎勵案是分局長為了獎勵同仁,指示組長親簽的獎勵,自己並未經手。副局長明知簽獎的公文上並未有女警職章,也知道是分局長主動給同仁的獎勵,卻疑似故意在同事面前誣陷、質問;受到副分局長不斷質問的女警因為委屈,當場落淚,分局內不少同事也替女警抱不平。
女警指控副分局長,對方長期對自己有先入為主的偏見,也經常在言語上刺激情緒,無論女警在工作上如何努力表現,甚至承辦業務得到上級的優等名次,都得不到副分局長的讚美與肯定,一直以來感受到是冷漠、不友善、敵意。
經媒體求證高雄市警察局督察室,督察室證實「有接獲投訴,已經派員主動調查」,女警所屬分局也證實有此事,同時發表3點回應:第一、本分局內勤幹部因公文內容意見分歧,分局長獲報後,遂召集相關幹部及當事人女性同仁進行瞭解、關懷,當場疏處、安撫同仁情緒;第二、10月21日(週六)、22日(週日)分局長均有致電關懷當事人,一再說明分局依法處理的決心及態度,並表示週一(23日)上午會再召開會議討論,當事人均同意處置作為。第三、有關當事女警之意見及申訴,本分局非常重視,必定依法調查、秉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