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士林地檢署21日指揮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約談相關涉案人,訊後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一項的「連署行賄罪」,諭令6人分別以1萬5千元至300萬元交保,另有沈姓主嫌被聲押禁見獲准。
士林地檢署針對部分雙北地區連署站的可疑連署進行查察,並以證人身分約談多名連署人到案,其中已有證人表示,自己並未參與連署卻有自己的個資在連署書上。
據傳,是當地當鋪業者提供顧客的個資給連署站,而連署站購買這些個資,不過士林地檢署表示,因偵查不公開,無法進一步說明,目前正過濾相關證據與涉嫌對象。
對此,郭辦緊急發布聲明,表示連署活動絕對要遵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以及相關法規,絕對不允許有任何違法行為。
郭辦重申,連署「絕對不能有金錢對價關係」「不能有不當利益」「不能偽造個資」等三不原則,且「要遵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要正確填寫連署資料」「要慎防詐騙或有心人士竊取個資」等三要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