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原本一度表示不提告,但最後仍委請律師報案,但檢警調查後,從涉案人的關鍵手機錄音、筆記型電腦等證物發現,涉恐嚇案的許哲賓具有國民黨工身分,與林裕紘更是舊識,許男到案後,更自曝整起恐嚇案是林裕紘指示他做的,且許男的手機內存有案發後雙方討論恐嚇案的通話錄音,讓整起事件從網路恐嚇案大逆轉成自導自演的假事件。
檢警10月2日發動約談搜索行動,許男當天到案後遭羈押;林裕紘因當時在奧地利未立即到案,林男10月7日回辯稱,自己的手機及筆記型電腦都在奧地利維也納機場失竊,但專案小組成員對林的說法存疑,隨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林裕紘,因林裕紘曾要求許男刪除彼此的通訊紀錄,法官認為林男涉及誣告等罪,有共犯未到,裁准羈押禁見,全案目前已有許、林2被告遭收押。
許男遭羈押後向高院抗告,要求交保,高院認定,許男罪嫌重大,又有串供及再犯之虞,若僅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手段,實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而有羈押、禁止接見及通信必要,桃園地院之前裁定羈押禁見,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為無理由,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