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法制局指出,查核結果中,就商品標示部分,有24件有未標示商品名稱、進口、代理或經銷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適用之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或雖有標示,但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地址未以正體中文標示的情況;另就商品檢驗標章部分,所查核商品中有23件屬於應施檢驗的兒童玩具、4件屬於一般商品,就其中屬應施檢驗的兒童玩具商品未貼附「商品檢驗標章」部分,已移由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進行後續查處。
消保官表示,就商品標示有欠缺的商品,經濟發展局將針對商品位於轄內的業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善將依「商品標示法」第17條規定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而外縣市業者將函請外縣市政府輔導業者限期改正;另就未貼附「商品檢驗標章」部分,如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查證屬逃避檢驗之情況者,將另依「商品檢驗法」第60條規定處以新台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之罰鍰。
消保官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標示的正確性,以維護兒童使用安全及消費者權益,並提醒父母幫家中小孩選購相關萬聖節應景商品玩具時,應慎選具完整標示與檢驗合格的商品,以免造成後續使用上的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