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書指出,鄭姓人夫指控林姓妻子與公公發生婚外情,2021年7月,鄭男返家時撞見2人在陽台擁抱、接吻,讓他大感錯愕,沒想到竟被妻子跟爸爸雙重背叛,事後妻子也坦承與公公不倫,但發展不到1個月。
鄭男事後也逼問父親「嘴對嘴幹嘛?幾次了?嘴對嘴喇舌擁抱在一起,對不對,我這樣講有錯嗎?我有唬爛嗎?我都親眼看到」,對此,鄭男父親也愧咎承認不倫關係,「2次,親嘴有抱一下沒有不承認,非常對不起你,我很自責」。
儘管人夫為了維持婚姻關係,與妻子簽訂生活協議書,約束妻子不再跟公公聯絡,自此夫妻2人也不再跟父親住再一起,然而,鄭男再度尾隨妻子後,目睹妻子與公公藕斷絲連,在新北市浮洲橋旁河濱公園約會散步,甚至妻子還親密靠在公公肩膀同行,宛如熱戀的情侶互動,最後讓鄭男忍無可忍,與妻子撕破臉離婚,並狀告父親,求償3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認定鄭男父親明知自己與兒媳的倫理關係,而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破壞鄭男婚姻完整,造成兒子精神受創,考量雙方財務狀況,判鄭姓父親需賠償15萬元。案件上訴後,高院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