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邱姓男子今年7月24日在嘉義市「路易莎咖啡館」內翻閱報紙,當他瀏覽報紙求職廣告時看見撩人的女性性感照片,竟一時性衝動,大膽從長褲內掏出生殖器,不顧旁人眼光,左手興奮自慰直到噴精才停止。
這噁心的一幕被對座女顧客察覺,連忙拿手機錄影蒐證,邱男最後發現被人錄影心虛起身,拿著隨身物品急忙離開,事後女顧客向警方報案,警方循線逮捕嫌犯到案,訊問後依公然猥褻罪嫌函送法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嘉義地院審理,認定邱男在咖啡店內公然裸露生殖器進行猥褻行為,缺乏尊重他人的法治意識,且違反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讓目睹的女顧客感到驚恐,因嫌犯犯後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學歷、職業、家庭狀況等因素,依公然猥褻罪判他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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