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原本是民眾向台中地檢署告發,不過,因管轄權問題,中檢將此案移轉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共傳喚3名被害女子,3女均不提告,不過,檢方認定宥勝涉嫌對其中1名被害人舔耳及摸胸,此部分屬於非告訴乃論,無法撤告,仍將他起訴。
對於相關指控,宥勝曾回應:「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
一名被害人曾接受媒體訪問,公開宥勝私下的道歉訊息,並提供1張與宥勝的對話截圖,被害人傳訊給宥勝表示,「沒事不要這樣抱啦!會嚇死我」,結果宥勝回「可是,我很需要」,還附上一個裝可憐的表情圖案,最後才勉為其難地說「總之謝了,盡量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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