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黃報案後,林女以詹姓本名出面受訪,反控黃經常透過她找應召女開毒趴,還會吃搖頭丸、大麻助性,更大爆黃有特殊性癖好,喜歡找人看他演活春宮,並稱黃是她長年的優質客戶,自己手上有很多他買春的證據。
詹女說法讓隔日新聞標題充斥著「立委嗑藥、召妓、性派對」等聳動字眼,也讓形象大傷的黃不得不出面說明,強調自己才是受害者。
案件偵辦期間疑雲重重,雙方為何要相約飯店碰面?黃雖聲稱是為了處理詹母的債務糾紛才受邀前往,卻無法說明為何要到飯店房間進行「選民服務」,也始終不願說清楚身為台中立委的他,與戶籍在台北的詹女有何「選民關係」?
警方最後找到詹女的共犯游男,在警方勸說下轉為汙點證人才真相大白。原來是詹女以媽媽桑身分跨足情色仲介,利用小姐陪酒、出席飯局、賣淫等服務日進斗金,卻因沉迷賭博電玩而負債累累,賺來的錢全輸光,連老母親老本都被她拿去還債,心生歹念找上游男商量,打算對黃姓立委設局勒索,卻也讓原為藍營明日之星的黃,最終只能黯然退出政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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