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紐約時報》報導,美國政府週二(21日)表示,趙長鵬於西雅圖聯邦法院承認違法洗錢罪名,認罪後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6億元)罰款,並且辭去公司執行長的職務。根據美國法律,他還可能面臨18個月的牢獄,不過目前尚未有定論。
此外,幣安本身也須向政府支付43億美元(約新台幣1,349億元)的罰款和賠償,與多年來一直在調查幣安的美國司法部、財政部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達成和解。
未來,幣安將持續接受政府監察員的監督,此外法庭文件也顯示,趙長鵬3年內不得參與幣安的相關事務。在認罪請辭後,趙長鵬也在X上發出長文,稱自己犯了錯誤,要為此負責。
於週二公開的法庭文件中顯示,美國《銀行保密法》規定金融機構需要了解客戶真實身分,以避免和犯罪分子或是受到制裁的人進行業務往來,不過幣安從事了一些逃避法律的行為,和來自伊朗、古巴以及敘利亞的客戶交涉。
此外,美國財政部官員也稱,幣安未能建立涉及極端組織(包括哈瑪斯、伊斯蘭國等)可疑交易的因應制度,允許違法者在幣安上自由交易,涉及支持兒童性虐待和非法毒品交易等。
而幣安也致力於和大客戶合作,趙長鵬曾建議員工和VIP客戶以「電話」交談,以免留下互動痕跡等。幣安也曾幫助替因非法活動遭停權的用戶重新開設帳戶,儼然成為洗錢者的犯罪天堂。
趙長鵬這次認罪,也被視為繼去年FTX破產以後,對加密貨幣世界的另一大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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