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網友21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發文,發出1段影片,稱一名女子在小琉球美人洞戲水,遇上海龜出現在岸際,未料女子一手拿手機,另隻手伸手彎腰觸摸海龜,甚至不聽旁人勸阻,還意圖擋住海龜的去路只為了拍下美照。
影片曝光網路後,不少網友看傻眼,猛力砲轟女子無知的行為,「國庫感謝你」「30萬飛了」「碰就30萬」「我希望抓得到這個蝦妹,想看她被罰錢」「紅透半邊天了」。
值得一提的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及宰殺保育動物,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6萬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