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校方獲報,一名任教多年的陳姓男老師要求女學生拍攝性感清涼照,有學生覺得不舒服向班導反映,此案才曝光,未料進一步追查發現,被要求的竟有20多位女學生,其中有一些已經從該校畢業。
性平會調查小組認為,陳師的行為已涉犯性騷擾,情節重大,6月底調查報告將該師依法終止聘約,且終身不得聘為兼任、代理跟代課教師。然而陳師不服,8月提出申覆,申覆審議小組認定法律適用有疑義,性平會因此重啟調查,10月的調查報告懲處大逆轉,雖然仍是終止聘約,但不得聘任為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的期限從原本的「終身」改為4年,意指4年後該師可重返校園。
家長們對於懲處結果大逆轉相當不滿,揚言抗議,而金門縣教育處表示,會檢證校方的法規以及是否符合程序,若家屬無法接受此一結果,也可以啟動救濟程序。
除了校內懲處,金門地檢署也分案追查陳姓代課老師是否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但檢方偵辦檢閱相關照片後,認為照片中的女學生穿著短褲或露肩,並沒有露出隱私部位,檢察官認為不構成違法要件,日前以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此外,陳師也被告性騷擾,金門地檢指出,《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1項規定,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的行為者,才有刑事處罰、歸檢察官管轄。然而此案只有拍攝照片,無前述行為行為,因此不屬於檢方管轄的性騷擾罪刑事案件,是否違反行政法規則尊重相關主管機關認定。
校方的處置大逆轉,已讓家長不滿質疑包庇,如今該師又獲不起訴處分,更讓家長難以接受。《UDN》報導指出,有家長怒批此一處分實在太扯,認為學校第一時間沒有保存證據,檢警蒐證時早就被陳師刪除,依現有證據根本無法對他起法律作用。家長們不排除串聯其他受害學生的家長一起抗議,不能放任狼師再殘害其他學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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