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檢察官蔡逸品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及刑事局等單位,在8月間將潛逃9個月的郭哲敏從泰國押解返台,複訊後將他聲押禁見3個多月至今,並將他持有的641萬2,959顆USDT泰達幣(以1:30 匯率計算,折合新台幣約1億9,238萬元)及名下位在大直的豪宅(購入價格約新臺幣6,489萬元)及桃園市八德區土地18筆(購入價格約新臺幣3億7,125萬元)等物全都向法院聲請沒收。
專案小組查出,郭哲敏在台申設金融機構帳戶,或透過非法地下匯兌方式,以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犯罪所得,將「包網平臺」提供境外各賭博業者在中國、香港、菲律賓、越南、泰國、柬埔寨、印度、緬甸、馬來西亞等地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不法獲利金額龐大,不少警政高官都是他的私人招待所嘉賓。
檢方指出,郭哲敏另涉嫌協助境外各賭博業者串接第三方支付功能,開通該集團於「包網平臺」設計之入出金功能,與賭客賭博財物,再向各境外賭博業者依各款遊戲輸贏金額之比例抽成,以此方式共同經營線上賭博網站。
郭哲敏面對檢方指控,不但全盤否認涉案,也未主動繳回犯罪所得,檢方認為他及張姓得力助手涉賭及洗錢等犯罪時間長達數年,嚴重破壞金融秩序及法秩序穩定,請求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