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在Dcard以「請問公務人員一個月加班110小時,甚至180小時是常態嗎?」為題,他表示自己在某直轄市擔任公職,考上後的職場生活與想像中的情況有很大落差,因為每個月他都必須加班110小時甚至180小時,「報加班還不能超過,多的時數通通是做功德」。因此他求問網友這是否正常「小弟不知道該不該重考或是回私人企業,希望各位朝九晚五的大大給點意見。」
貼文一出,不少網友直言「不正常。你算一個月(30天)120小時,平均一天加班4小時。這很血汗好嗎!」「不正常。除非你是警消才有可能破百,22天*4小時了不起88小時,110小時這個是停休再停休了吧」「不正常,我在的整個單位沒人在加班的,4點半大家就都在收東西準備下班了」。
另外也有公務員前輩建議,「就不要加啊,你加那麼多硬把工作做完,上面就以為一個人就夠了,就不會補人,你就一輩子都要加下去,適度的讓工作爆掉上面才會知道你真的忙不過來,才有調整的可能,頂多一年拿乙而已,不要沒頭沒腦的硬拚」「沒有經濟壓力,做得很痛苦一律建議重考,不論是工時還是主管有病都是,一直撐只會撐出病來。有部分職系在今年都開始不足額錄取,『考上』已經比以前簡單多了」「公務人員太盡責只是增加自己的工作,準時上下班比較實際。 東西做不完給主管煩惱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