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48歲)與金男於2020年底分手,2021年三月金男遠赴泰國工作,而林女雖然當時已經45歲,算高齡產婦了,但她仍宣稱懷了金的小孩,且寄了胎兒超音波照片給金男,接著又於2021年6月,傳訊息告訴金,為他生下一男嬰。
而金男壓根沒想到女友「詐孕」,於是依照林女要求,支付坐月子中心、男嬰生活費以及一個過年紅包,總共58萬元,2021年金男返台後,不斷要求探視親生兒,卻屢屢遭拒,他懷疑受騙,打聽後才知道林女根本沒懷孕生子,他一氣之下具狀向宜蘭地檢署提告。
林女坦承有傳超音波胎兒照片、男嬰照片給金男,但否認詐欺,她辯稱因為在醫院婦產科工作,才傳相關圖片給前男友,她也否認向金男索討金錢,至於通訊軟體中關於他懷孕、坐月子中心花費等訊息,林女否認是她傳的,至於金男為何匯款高達58萬給她,林女也表示不知道。
但檢察官查出,林女在傳給金男的訊息中,有提到「我們的寶貝」,且對話中提到嬰兒生活費,也與醫院工作無關,檢察官認定所供係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全案偵查終結,檢察官依詐欺罪將林女提起公訴。
雖然林女矢口否認犯行,但由於林女與金男民事調解成立,她也履行調解時承諾,返還40萬元,加上她沒有前科,因此檢察官建議,若林女在法院審理期間坦承犯行,可酌予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