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指出,人妻跟老公在2017年結婚,結婚6年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但因人妻出軌,與小王打得火熱,2023年1月被老公在手機發現鹹濕對話,自己老婆不僅跟小王多次發生性關係,還互傳訊息討論火熱性事,小王不僅興奮表示「被吹醒很幸福欸」「多吃一點我的口水」「這個吹吹無法滅火」「屁屁圓又有肉,撞起來很舒服」「我還是喜歡我們第一次,整個濕答答」「沒有妳的水濂洞好」,有時還挑逗邀約「想妳幫我吹吹」,甚或曖昧訊問人妻「已經變成我的形狀了嗎」。
人夫主張因為妻子婚姻期間與小王多次發生不倫關係,造成夫妻關係破裂,最後走向離婚,自己身心受創,因此對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並附上小王與妻子的LINE聊天記錄作為證據。
對此,小王則極力否認與人妻認識,更沒有任何不正當的男女往來,認為人夫並未提出證據證明他跟人妻有任何聯繫、見面,或是越軌的行為,指出人夫提供的錄音檔真實性無法驗證,無法確定夫妻對話中指稱的第三者身分,堅決否認自己與人妻有婚外情。
但是法院審酌證據,發現小王未否認人夫提出的鹹濕對話內容是自己跟人妻的對話,認定小王明知人妻已婚,卻還是多次跟她約會並發生性關係,還討論床事細節跟感受,不採信小王證詞,判定他侵害人夫配偶權,因此判賠他需賠償人夫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