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局指出,當時巡邏警員張秀如、陳旻軒趕赴現場,報案人知道所飼養的寵物犬對陌生人警戒心極強、會咬人,因此立即將寵物犬抱進房間,並關上門。但林男明知所飼養之寵物犬有攻擊性,竟為羞辱、激怒妻子,三番二次故意打開房門,讓寵物犬跑到客廳,使報案人必須不斷地把寵物狗抱回房裡,疲於奔命。
最終,林男仍不顧警方的勸阻、警告,恣意打開房門,縱狗狂奔而出,報案人來不急阻攔,因而咬傷執勤警員張秀如的腿部。張姓女警被咬當下,仍忍住傷痛,將現場案件處理完畢後,才到馬偕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獲知員警因執勤受傷,駐區督察陳寬良亦於當日前往派出所內慰問張員辛勞,並轉發因公受傷慰問金,以表彰其英勇態度,並再次囑咐同仁注意執勤安全。
大同分局除依規定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後,也針對林男不理性的行為,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呼籲,民眾於警方執行公務時,請配合並給予以尊重,切勿妨害公務,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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