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之雋透露,球隊隊長原本在宜蘭,教練擔心他受幫派吸收誤入歧途,才動用管道協助他轉校到台北,讓他能好好讀書打球。然而11日比賽開打前,隊長卻收到主辦單位高中體總的禁賽令,理由是他去年曾替其他學校出賽甲級賽事,不符合參賽資格。
邵之雋認為防挖腳的球監規定在義務教育階段已經違法違憲,為了隊長的權益他第一時間就提起訴願尋求國賠,表示「窮盡一切法律途徑,來糾正這麼一件荒謬的事情。」
由於這起事件在基層籃球圈引起諸多討論,高中體總祕書長朱彩鳳下午上火線回應。根據《自由時報》《中央社》報導,朱彩鳳表示各界的聲音高中體總聽到了,承諾本屆賽事落幕後,盡快邀集各單位進行討論,高中體總會保持開放態度,討論後只要大家沒意見,就會採共識決的方式修改規定。
高中體總解釋,112學年度JHBL乙級球員資格審核,由報名系統以球員身分證號碼交叉比對,因該學生111學年度報名時,身分證號碼誤植第1碼英文字母,使系統未篩選出而未列入不符合資格名單,才會被臨時禁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