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女網友元旦凌晨騎車行經台中某公園時,竟撞見一對男女「活春宮」畫面。對此,其他人除了抱怨畫質太差,也稱「又一個拍攝者不救」「太冷在做雙人瑜伽啦」「為了省錢只好野戰了」「這麼冷的天氣,連開房都沒錢嗎?」
「我以為只有電影才有的虛幻情節」「帶狗去那邊,然後放開…」「這一定是臥式射擊」,不過也有人質疑「確定是兩情相悅嗎?會不會是性侵?」「我覺得應該報警,因為不一定是妳情我願,也有可能是強制性交,現行犯」。
綜合《泛科學》《自由時報》報導,打野砲要構成公然猥褻罪,得符合「猥褻、公然、意圖供人觀覽」3要件,故打野砲不一定會成立公然猥褻罪,但若看到別人打野砲而拍攝錄影,會觸犯《刑法》的妨害秘密罪,散布影像會加上妨害風化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35條妨害風化罪「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的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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