撇步1:詳閱標示,正確保存
食藥署表示,藥品應照說明書(仿單)或藥袋上的指示儲存,一般藥品存放室溫下,避免放在陽光直射或濕熱的環境。除非藥品標示需冷藏,勿隨意冷藏藥品,以免藥品受潮。
食藥署建議,民眾開封瓶裝藥品時可以註記時間,保留包裝或說明書,且在每次使用完畢後確實密封,存放在兒童不易取得的地方避免誤食。
撇步2:廢棄藥品,斷捨離
食藥署建議民眾趁大掃除期間檢視家中藥品,建議丟棄「治療療程已結束卻未服用完畢」「已過期、變質」或「開封已久」的藥品。
撇步3:藥品丟棄,妥善處理
一般民眾雖然知道藥物不能亂丟,但卻很少人知道要如何處理,食藥署列出2大原則,首先是棄置的若是「特殊藥品」,如針劑、抗腫瘤藥品、抗生素、荷爾蒙藥品及管制藥品,需拿回醫療機構或藥局回收。
一般藥品則可直接丟進垃圾袋,藥水也別倒入馬桶或水槽,需依「放、倒、丟」3個步驟處理,先將吸水物質(如砂土、咖啡渣、茶葉、報紙等)放進夾鏈袋或塑膠袋中;再將藥水倒入袋中後確實密封;密封後丟進垃圾袋隨一般垃圾焚化處理,其他藥品包裝或容器就依規定回收。
另外,食藥署提醒,民眾春節連假若有計畫出遊出國,應隨身攜帶正在使用中的慢性病用藥;一般民眾若有疑問,也可去藥局詢問藥事人員,備妥常備用藥(如暈車/船藥、腸胃用藥、外用藥膏)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