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原大學環境工程學系教授張添晉表示 ,廢棄物中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汙泥廢棄物目前國內來源有二,分別是政府的汙水處理廠及工業區與科學園區的事業單位汙水處理單元,均透過高溫燃燒處理。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原工業局)指出,公有大型焚化廠依照規定必須先收受一般廢棄物,造成事業廢棄物去化管道受阻;合法掩埋場餘裕量已近飽和,且焚化爐屆齡歲修情況持續發生,處理設施容量不足,處理費用提高,出現非法棄置、垃圾暫存場悶燒失火汙染空氣等問題。
以桃園市垃圾焚化廠為例,焚化量遠不及民眾製造垃圾速度,龍潭區店子湖垃圾掩埋場堆置上百萬噸垃圾,恐有坍塌危險,若下雨恐汙染地下水質。環保業者芫吉公司涉嫌跨縣市長期傾倒有毒強酸廢液,被檢察官起訴,環保局祭出重罰廢止該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得再營運。
資源循環署也指出,全台24座公有焚化爐,主要處理民生垃圾,有餘裕量才會幫忙處理事業廢棄物,但這些焚化爐,半數逾20年使用期限,且有歲修及設備老舊問題,新焚化爐或處理設施興建進度緩慢,且每年尚有約181萬公噸事業廢棄物待處理。
據調查,許多廠商只能將初步處理後的汙泥暫時存放在廠區,等待後續處置,各地累積汙泥數量日益龐大;資源循環署統計,111年一般汙泥總量達278萬5,091公噸,因此提醒重視全國汙泥的去化問題,希望產業主管機關經濟部能早日處理。
環境部指出,過去事業廢棄物大多直接進入24座大型焚化廠,環境部與經濟部等部會為改善廢棄物處理量能不足及空汙排放問題,提出擴大去化強化措施,規劃111年至114年增設12座事業廢棄資源處理設施,並協調經濟部及國科會釋出27.41公頃環保用地,將事業廢棄資源逐步自國內24座大型焚化廠分流,餘裕量將優先協處一般生活垃圾,落實工業區汙泥處理之產源責任、紓緩大型焚化廠量能負荷。
同時,環境部自2019年起推動可燃廢棄資源燃料化,目前營運中焚化爐發電效率最高約18%,進入專燒爐燃燒發電,發電效率可高於25%,有效將事業廢棄物「轉廢為能」,不但可降低空汙,張添晉說,高溫處理後的汙泥將轉成底渣及飛灰,經檢驗無毒後可入建材作為非結構性使用,做到資源循環。
另外,因應資源循環零廢棄及綠能減碳趨勢,經濟部及環境部更積極推動將廢棄物轉換為再生資源,建構永續綠色能源與達成循環經濟目標,嚴格把關廢棄資源燃料化推動及後端汙染防制設施,以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及減碳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