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臉書粉專於113年1月13日晚間,遭臉書帳號「高○軒」貼文「等著好了 2024/5/20賴清德上任那一天 一定把你選舉委員會總部及到賴清德上任地點炸掉 來啊 看誰比較厲害 死賤種87無腦智障」。
案經報請屏東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由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屏東縣刑大及臺北市刑大共組專案小組偵辦,昨天在屏東縣逮捕羅姓(男,22歲)嫌犯,查獲贓證物筆記型電腦1部、手機1支等證物。
中華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憲法明文保障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惟絕不容許以言論自由為名,行破壞社會秩序之實。本案羅姓犯嫌於網路社群平臺張貼恐嚇炸掉準國家元首及政府部門的言論行為,有違反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之虞,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躲藏在網路鍵盤後面的犯罪者,警方一定會依法嚴辦,追查到底,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