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調查,因陳正國未取得博士學位,當年是以「專業技術人員」身分應徵助理教授。依《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規定,要獲聘成為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須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的「專業性工作」達9年以上。
根據澎科大去年3月15日校級教評會會議紀錄,陳在履歷中宣稱,1998年2月起曾在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擔任助教,為期1年8個月;又稱2001年10月起,在該協會擔任潛水助理教練及潛水教練,為期6年9個月。但校方向該協會確認發現,前者「並無此項工作紀錄」,後者雖確實曾任潛水助理教練及教練,但屬無給職,「故尚難進一步作全職或兼職之認定」,加上陳也承認並無專任或兼任,因此這2份專業性工作年資全都不予採計。
離譜的是,他在履歷中列出曾任亞威運動休閒開發公司的體能教練及運動教學執行長,但6年10個月的資歷證明卻全都造假。教評會查閱檢方起訴書發現,時任亞威董事長的劉靳瑞陽,明知陳正國沒有真正在該公司任職,卻在2008年10月31日假造1份離職證明書,載明職稱與工作年資,讓陳拿著這份假文件向澎科大應徵教職,對此,陳已承認的確沒有專任或兼任資歷。
至於陳正國履歷所列的第4項工作證明,即2008年8月至2010年1月獲聘為該校海洋遊憩系的專案講師,教評會認定亦非特殊專業的實務工作年資,同樣不予採計。最後,教評會審查結論指出,陳當年提出的履歷,專業性工作年資實際上是0年0個月,連1天都沒有,已違反該校「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聘任升等審查實施要點」。
澎科大海洋遊憩系的系級教評會原本決議,陳正國撤銷聘任的日期,應追溯自他當年獲聘助理教授、即2010年2月起,但校級教評會去年3月15日重新審視應聘資料,參酌他遭聲押的事實,並考量公益及避免當事人財產損失之間的衡平後,最後採5輪投票,決議陳自2022年8月1日起撤銷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