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捲入偷拍案件後,稱有海外工作,數度聲請撤銷限制出境出海,但均遭法院駁回,法院認為炎亞綸涉嫌重大,身為藝人具有一定財力及援助,擁有長期在海外生活的能力,才給出限制出境的管制。
而炎亞綸的限制出境出海令將於本月25日滿期8個月,士林地院日前開庭,認定炎亞綸每次均準時出席開庭,也認罪,從未有躲避刑事責任的情況,再考慮炎亞論的演藝事業仰賴觀眾信賴支持,倘若炎選擇逃亡滯留國外,也會影響事業,此足以削弱他逃亡的誘因。
士林地院審酌後裁定,若炎亞綸於23日下午3時前,具保150萬元,便可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的限制。據悉,炎亞綸已於今(17日)上午帶著150萬現金前往辦保,手續於下午完成,仍待法院通知移民署,預計移民署將於26日解除炎亞綸的出境出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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