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本名李育群,案發前經營「放火Louis」YouTube頻道,他自稱當時訂閱有百萬人訂閱、觀看人數上億次,曾名列「網紅四大天王聖火玉尊」之一,但案發後因恐懼不敢再發布影片。
2020年10月間,放火表示在網路上看見自己的裸照,媒體也報導他疑遭仙人跳,甚至有黑粉將裸照惡搞P圖,造成經營的頻道流量大幅下降、工作停擺,精神、收入都遭受重大影響。
法院則依恐嚇取財罪將陳男、蔣男各判刑10月、8月徒刑定讞,另依以網路張貼猥褻影像供人觀覽罪,判陳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定讞;因此放火針對恐嚇部分,向陳男、蔣男連帶求償75萬元,另針對散布裸照向2人連帶求償100萬元。
已因恐嚇取財罪服刑的陳男辯稱,把放火裸照傳給蔣男,是為了保存對方介入自己與青青感情的證據,沒想到蔣男會將照片傳至群組,至於放火在案後減少更新YouTube頻道係因放火對自媒體重心的轉移,甚至對方還多次在遊戲實況中以戲謔、誇張表演方式提及此案並博得粉絲支持,顯見放火名譽權受侵害得並不嚴重,賠償金額應酌減為5萬元。
高等法院經審酌放火的直播觀眾人數統計等資料,認為放火被陳、蔣2人散布裸照後,雖以「火火放」YouTube副頻道復出,但復出狀況、經濟效應皆不佳,放火在另一平台Twitch的電玩直播中也持續遭網友調侃,確實受害嚴重,因此判陳、蔣男連帶賠償放火100萬元確定,並須將照片及電子檔銷毀,不得複製、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