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指出,全案由士林地院行政調查,將蔡明宏送個案評鑑,蔡認為院方態度與他處於對立面,已存有預設立場,恐判決不公。
此外,蔡明宏聲請傳喚4位士院法官作證,高院認為由於他擔任行政庭長與審判長,在士院任職多年,除了與同仁及學官有多年同事情誼,還是宿舍鄰居,恐有利害衝突。
司法院人審會日前決議將蔡移送監察院審查,不過,司法院接續又查出3名被害人在93年至99年間被蔡性騷擾,前天舉行第2次人審會決議,將蔡再次移送監察院。
此外,士檢也另行分案偵辦其他3名錄事與書記官傳出遭性騷擾,最扯的是,蔡涉嫌在MTV猥褻書記官,真相有待檢方查明。
蔡明宏被控在去年11月間邀約女法官到陽明山用餐,卻在車上伸出狼爪觸摸對方下體,檢方調查後,發現96年間蔡也將1名女書記官載到北投山區強舔胸部還埋首在女生的雙腿間,一併依強制猥褻等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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