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時事通信社》《產經新聞》報導,東京地方法院法官飛澤知行今日宣判,認定不承認同性婚姻之現行法律規定處於「違憲狀態」,違反憲法第24條第2項,不過他同時也表示這樣的制度設計是由國會衡量制定,無法立即裁定為違憲。
此案件為東京的8名同性伴侶提出,他們認為民法不讓同性成婚違反憲法保障之「婚姻自由」與「法律平等」原則,並向政府求償每人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1萬元)。
儘管案件認定為「違憲狀態」,但是法官仍駁回了8人的賠償要求。這次事件是第3起判決「違憲狀態」的案例,全日本目前有5個地方被提起相關訴訟,而這次事件是第6個也是最後一個的一審判決,先前的5個判決分別是札幌和名古屋認定違憲,東京與福岡則是裁定「違憲狀態」,至於大阪認為合憲,各地判決不一。不過6個判決均否決了原告要求的賠償。
下午札幌高等法院也將針對相關案件進行二審宣判,為全日本首個二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