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判決書內容,小雅在北部無固定住所,便應了陳姓男友人的邀約,於2020年8月23到其住所借住,同月26日,小雅昏睡後遭脫去衣褲性侵,陳男還拿手機錄下過程,同時拍攝了許多小雅私密處特寫的不雅照。
小雅醒來後拿陳的手機玩遊戲,卻在相簿裡發現自己昏睡時被拍下大量的裸露影片,沒有意識的情況下「身體不自然晃動」,當中還參雜幾張陳男擁抱、親吻自己的照片,小雅當下立刻把所有照片影片截圖、發給自己存證後,再全部從陳手機裡刪除,然後報警提告。
陳男否認犯行,表示自己跟小雅在酒店認識,看對方沒地方住才好心提供住所,2人是合意發生性行為,至於被指控偷拍的不雅影片和照片,則是稱「我也不知道是誰拍的」。
法院勘驗性愛影片,畫面中的女子躺在床上一動也不動,雙眼緊閉、沒看向鏡頭,整個性交過程沒有任何反應與言語,只是任由男子擺佈,確認陳的犯行確實,一、二審依乘機性交罪判刑4年、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之刑;乘機性交部分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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