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每日郵報》報導,澳洲雪梨一間價值300萬澳幣(約新台幣6,300萬元)的豪宅將出售,一名房仲茱麗(Julie Bundock)在帶看前準備整理屋內環境,她先是將床單拆下,放在靠近天花板燈泡的鐵架子上,在未關燈的情況下,茱麗便離開了房子。
約莫20分鐘過去,整棟豪宅被熊熊烈火吞噬。根據警方調查,是因燈泡不斷加熱,導致鐵架、床單起火,進而引發這場火災。大火將豪宅燒得焦黑,原屋主房子沒了,裡面還有4名住客的財產,讓屋主和房客氣得一狀告上法院。
事實上,此案發生在2019年5月,但直到2024年3月法院才做出判決。最高法院法官大衛(David Hammerschlag)在今年3月19日做出判決,認定茱麗「主動製造了火災風險,並造成了隨之而來的傷害。」他判定茱麗的雇主必須向屋主賠償其房屋損失74萬澳幣(約新台幣1,540萬元),加上意外發生至今的利息86萬2,315澳幣(約新台幣1,740萬元),同時還需並向4名租客支付12萬1,475澳幣(約新台幣252萬元)的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