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參與審查的監委共13人,其中林盛豐、王麗珍2人投「成立」,王榮璋、浦忠成、葉宜津、施錦芳、張菊芳、趙永清、賴振昌、郭文東、蕭自佑、林文程、鴻義章等11人投「不成立」。
據悉,葉宜津在當天會議中提出4點彈劾不成立的理由,第一,此案時效已超過10年,若決議彈劾,懲戒法院會退,提只是浪費行政資源。第二,監聽的證據能力是對當事人不利的毒蘋果,法律上不得採用。第三,當事人之一(小芸)從未出現,另一個說不記得了,沒有明確的當事人。第四,南檢說無違法或不當之事。
此外,另名當天同樣投下「不成立」票的監委告訴本刊,監委都是獨立行使職權,但當次會議中,卻有高達11人一致認為不該彈劾,代表此案在審查會中,提供的證據無法說服大家,才會有這麼高比例的不成立。
這名監委表示,此案主要是依靠監聽資料,但會中監委連要看監聽譯文,南檢都無法提供,且監聽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嗎?有疑問。再者,整件事來自一句八卦的「小芸有空嗎?」,但「小芸有空嗎」這句話本身沒有直接指涉性交易,也可能是單純問句,小芸本人根本也沒出現過,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透過有限的資料其實並不清楚。
他說,就算小芸可能從事特種行業,但也沒有直接證據顯示陳宗彥與小芸有從事性交易,也無法證明是誰付錢,這是否能證明陳宗彥接受性招待,很多監委認為太過草率,監察院的審查還是要有一定的嚴謹度,不能憑藉想像,更不是隨著輿論嘩眾取種,因此11名獨立行使職權的委員認為通過彈劾不妥,相信這樣的彈劾結果,應該可以受到社會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