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蘇享茂和翟欣欣通過婚戀網站認識,並於同年6月領證結婚。然而,這段婚姻僅維持了一個多月,兩人便於7月離婚。在離婚過程中,翟欣欣向蘇享茂要求支付1000萬人民幣作為離婚賠償,導致蘇享茂甚至在遺書中絕望提到資金鏈斷裂一事,最終成為壓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
蘇享茂家屬於2018年對翟欣欣提告,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法院撤銷蘇享茂贈與翟欣欣的財產,還要求女方返還近百萬現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於2023年3月一審判決,裁定翟欣欣必須歸還蘇享茂家屬近千萬元的現金和汽車,同時撤銷翟欣欣在海南和北京兩處房產的個人所有權。事後,家屬在5月已經收到翟欣欣返還的660萬人民幣(約2648萬新台幣)。
此外,2023年6月,翟欣欣因涉嫌敲詐勒索被北京海淀警方逮捕,且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表示願意認罪認罰。由於此案涉及的敲詐金額巨大,翟欣欣可能面臨10年以上的監禁。此外,該案的開庭時間尚未確定,蘇享茂家屬可能會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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