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報導,同婚法案由議會委員主席達努彭(Danuphorn Punnakanta)提出,他在投票前喊話,「我們這樣做是為了所有泰國人,以消滅社會上的不平等,並創造平等的歷史。」
在這次法案中的用語「男人與女人」修改為「個人」,並將「先生與妻子」修改為「婚姻夥伴」,此外也包含減稅、幫伴侶簽急救同意書、繼承伴侶的遺產和領養小孩等權益,同性伴侶的法定年齡則為18歲。
投票節果出爐,最終以400票同意通過。在得知投票結果後,一名代表將一面巨大的彩虹旗帶入會議廳內。
法案將在泰王簽署後120天生效,泰國有望在今年成為亞洲第三個通過婚姻平權的國家,另外兩個國家分別為台灣、尼泊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