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偵四大隊日前逮捕石嫌,與協助洗錢的石嫌老婆、父親,該廣告公司在台分公司林姓負責人、王姓主管等5人送辦。此案是政府加強防制假投資詐欺廣告,自2023年6月28日修正公布施行「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賦予廣告公司負有審核責任後,首件對廣告商開鍘案件。
檢警去年11月逮捕石嫌等5人到案,查扣筆電、平板電腦、廣告代理商德博公司客戶資料及隨身碟、主機資料庫、投放廣告素材。同時扣押石嫌等人名下帳戶、房屋2棟、名車2輛、大型重機2部、USDT虛擬貨幣3322顆,共計約1億餘元。
石嫌等5人訊後依加重詐欺罪嫌移送檢方偵辦,檢方複訊後石嫌遭裁定羈押禁見,其他共犯以15至5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
警方調查,石嫌(35歲)自前年4月開始,勾串假投資詐騙集團,利用本身任職的廣告公司,應用大數據分析網路使用者瀏覽網頁習慣,提供廣告主配套精準投放廣告,曝光於全球及國內合作數位媒體的量能,協助在其公司廣告平台系統,投放假投資詐騙廣告。檢警清查,這些廣告內容多為誇大投資賺錢效率等話術,假冒財經專家、名人代言,使民眾誤信點擊投資廣告頁面,後即遭引導轉址、連結,逐步落入詐團陷阱。該公司曾多次接獲刑事局通知下架涉詐廣告,仍蓄意協助詐欺集團繼續優化、投放金融廣告。
石嫌為躲避追查,要求詐騙集團先以虛擬貨幣轉入石嫌的洪姓老婆、父親成立的虛擬貨幣人頭公司,再轉成現金匯給石嫌。石嫌投放涉詐廣告金額高達2.58億元,從中抽取手續費、傭金為百分之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