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申翰表示,俄烏戰爭爆發後,全球能源價格大漲,世界各國更重視能源使用效率。去年底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8)更通過「2030年前,能源效率翻倍」決議。賴清德競選總統時,也將「深度節能」列為重要政見。近期台灣進行電價調漲,更應該藉此全面檢視與加強各種提升能源效率的措施。然而,台灣法規層面中管理能源最為重要的《能管法》,卻遲遲尚未修法。2016年民進黨執政以來,能源三法中的《電業法》《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均已進行大幅修訂,唯獨《能管法》還沒有修正。
洪申翰強調,在這波全球能源局勢動盪、電價調整之際,行政部門有責任提出對應的節能政策與措施,積極協助所有能源用戶,進行最有效率且聰明的用電。也能夠向社會宣告,電價調漲不見得會成為沉重的負擔,只要能源效率做得好,電費負擔並不會增加太多,甚至可以打平、變得更少。但這些節能措施都需要法規層面的授權與支援,因此,他要求經濟部與行政院應盡速將《能管法》送進立法院,進行審議。
中華民國能源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趙宏耀指出,推動節能應從傳統的隨手關燈、汰換老舊設備等措施,逐漸進入「深水區」,即引導能源用戶朝「全方位技術改善能效」推進。例如:引入ISO50001組織管理制度、設置能源管理資訊系統(EMIS)、用能設施系統化能效提升等。此外,現行的節能補助,也建議朝專案計畫期間依據「經實質驗證產出」之系統節能績效達一定比例,再加以補助,可以強化用能設施系統化能效。趙宏耀進一步呼籲,這些改進方向,都需要大量的專業技術人力參與,建議可在既有的節能績效量測與驗證工程師職能基礎下,擴大辦理其他節能相關的工程師職能訓練,納入優質的專業法人團體協助推動政策。有鑑於國際淨零減碳與節能的趨勢,能源技術服務業(ESCO)的業務機會將逐年擴大,呼籲政府研議節能政策性貸款信用保證機制,協助ESCO產業擴大經營。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認為,《能管法》是與一般民眾的日常生活最為相關的能源法規。但過去幾週有關電價調漲的討論中,卻很少人提到《能管法》與能源效率的重要性。趙家緯強調,《能管法》修法需從「資訊揭露」以及「深度查核」兩面向著手。首先,現行《能管法》第8條與第9條,為台灣能源效率規範的基石,包括「冷氣不外洩」「節電1%」等涵蓋眾多用戶的規定均出自於此,但由於母法中未設計「資訊揭露」機制,導致目前違反相關節能規範的業者不會被揭露,難以藉由公眾監督、產業鏈客戶的壓力,來加速節能行動。而在「深度查核」面向,建議可參考歐盟於近兩年能源危機之時,加強能源查核力道,要求產業應落實一定投資回收年限內的節能措施,強制導入能源管理系統等作法。
能源轉型推動聯盟陳詩婷發言人表示,聯盟長期舉辦能源政策評比過程中,發現各地方政府用電數據的取得與應用,是許多縣市規劃節電政策時的一大困境,因此呼籲應建立用電資料公開的法源,才能進一步提升地方治理能力,並強化地方政府在電力需求管理上的角色。其次,認為現行法中只針對800kW的用電大戶納管範疇過於狹隘,且幾乎形同虛設,並不符合多數縣市的產業特性缺乏管制工具與輔導資源。期待透過修法協助地方政府,突破用電大戶能源管理上的限制,深化與地方政府共同協力的節電治理機制。最後建議能源署應在補助計畫更明確的引導地方政府,以科學化的用電數據分析作為節電策略擬定的基礎,並發展更多具有實證基礎的關鍵績效指標。
台灣能源技術服務產業發展協會副理事長杜威達有3點呼籲,首先,目前能管法對於契約容量大於800kW以上的用戶,僅規範每年節電1%。未來應視節電與綠電一樣重要,透過修正《能管法》對大用戶實施同等的要求,並讓大戶的責任更大。另外,《能源發展綱領》也將於2025年到期,杜威達也呼籲一併更新,讓每年的能源密集度改善目標從2%提升到4%,才能符合國際趨勢。第二,節能減碳與扶植產業不僅僅只是中央政府的工作,更需要地方共襄盛舉,編列足夠的預算,帶頭示範投入「節能績效保證合約(ESPC)」。第三,COP28呼籲「深度節能」,因此單靠補助換設備已是過時的觀念,未來將會走入「系統節能」的時代。呼籲透過《能管法》修法,讓深度節能的時代來臨,同時帶動專業證照與量測驗證,讓深度節能得以實現。
最後,主婦聯盟基金會唐偉傑專員強調,應加強對住宅和商業部門的節能配套措施。首要任務為加速裝設智慧電錶,協助民眾有效掌握用電狀況,透過智慧化監控管理聰明節能,而目前台灣智慧電表布建率低,今年裝設目標為300萬戶,但全台低壓用戶卻有1,400萬戶。舉例日本推出老人居家照護系統結合智慧電錶,於用電異常時,遠端子女會收到警示提醒,除了能有效提升老年照護也能保障生活品質。唐偉傑更呼籲此次修法應順帶推動及落實建物能效管理,尤其多年前房屋設計時的氣候條件也不若今日嚴峻,即便將一級能效的變頻冷氣到舊式房屋裡,也會因隔熱、氣密性不佳而功效打折。因此多元化推動老舊建物更新補助與推廣,與搭配建築能源效率標章推動,才能讓讓多年節能電器補助政策成效加成。